主日學教材 給阿銘的信


不收不義之財

 

親愛的阿銘:

1979年,我第一次接觸到紅包。當時,台北市政府委託我一個分析案,調查轄區各戲院所用的水,乾不乾淨。他們給我一封公文,讓我進出各戲院檢查,有沒有使用井水給觀眾洗手。若有,水質合乎標準嗎?

我帶著儀器與採樣瓶前往第一家時,戲院派人帶路。離開時,給我兩大疊的戲票,並低聲說:「戲票沒註明日期與座位,委員要看自己填,戲院會配合。」我剛拿著戲票,愛佔便宜的心,感到一絲興奮,但我立刻知道,這是罪中之樂,第一次拿別人的紅包,以後會養成拿紅包的習慣,一開始就分別為聖。這家戲院位於西門町,票價高。我體會到,人有小小的權力,就有人會來討喜歡。

我將戲票還給對方,並說:「我是來檢驗水質,不是拿戲票。」。對方一直不肯收回,我丟在地上,轉身就走。他拾取戲票,訝異的眼神,至今我還記得。後來,我化驗的用水,大都有問題──地下水井沒有維修、沒有保護,也沒有定期將井水抽一抽,停滯在井中的水過久,會變臭。

我照實填報給市府,政府的執行主管,要我前往當面談。他要撤銷報告,我不肯。隔年,我就沒有委託案了。原來這是查而不行,驗而不報,知而不為的事。這點經驗與對世界的認知,比紅包迷人。

聖經寫道:「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要像基督的僕人,從心裡遵行上帝的旨意。」(以弗所書 6:6)。我們的工作是為真實,不是討人喜歡。也許我一生的服務,是辛苦工作的牛,有牛脾氣。但我不做哈巴狗,擺笑搖尾,讓你喜歡。學習服事,也是學習做人。可被欣賞,不受寵愛。

但是,主啊。我是祢的僕人,願祢與牛脾氣的人同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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