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學教材 給阿銘的信


主所愛的,一定要有名氣嗎?

 
「兩個門徒」(約翰福音 1:37)

在約翰音第一章,耶穌最早的兩個門徒,一個是安德烈,另一個人沒有寫出名字。將約翰福音一直讀下去,會發現一直有個隱名的門徒。例如,在最後的晚餐時,「有一個門徒,是耶穌所愛的,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。」(約翰福音13:23)。耶穌在釘十字架時,將母親交託給「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」(約翰福音19:26)。耶穌復活後,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,彼得看到耶穌所愛的那門徒,問耶穌「這人將來如何?」(約翰福音21:21)。約翰福音,都沒有講這門徒是誰。

這個匿名的門徒,應該是福音書的作者—約翰。約翰是當事人,他才知道這些細節。但是聖靈感動他寫福音書時,他寧願稱自己是「耶穌所愛的那門徒」,而不稱自己的名字。他多寫耶穌,而非自己有何等的作為。像是落雨,滋潤千萬人的心田,落雨不用留名;像是一顆天際的星星,襯托在深夜的光亮,不用凸顯自己是那一顆。

如果一生所做無可誇,主的美意本如此;
如果一生所做有可誇,可能尚不明白十字架。


約翰是最早跟隨耶穌的兩個門徒之一,該值得特寫,約翰卻沒有如此做。願我們一生跟隨耶穌,也是見證耶穌的一本福音書。到末了,所標榜的不是自己的名字,而是被稱為「主所愛的那門徒」。

歷世歷代,許多上帝忠心的僕人,一生默默無聞,或在一個偏僻的角落,中心事奉主。上帝似乎有意將他們隱藏,如同金器銀器,珍藏在保險箱裡。大家都認識的人,可能是祂放在外面是木器與瓦器,都是較便宜的。我若有一點名望,就是上帝重用的人嗎?主啊!祢知道。
我希望自己也是主所愛的門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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