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學教材 給阿銘的信


復活的凱歌

 
「復活」是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應許,雖然祂知道我們對復活,全然無知。祂要我因著信,而接受。復活,是讓我們死後,還能經驗祂的大能。祂看重我們的信,即使我們的形體已經不存,成就已經過去,意志已經消失,情感已經無存,知覺已經消失,祂仍記得我們的信,成為邁向永恆的憑證。

復活(raise up)在原文的涵義,是菜市場收集各地送來的貨物,清點後分類、上架。上架後貨品有改變,仍蘊涵原來的特質;另有價值的重定,但與原產地的品質有關。

死亡沒有轄制人到永恒,如同送菜到那集貨市場,人彷彿是睡覺,在那路途上了無知覺,了無感覺,不飢不餓,不冷不熱。時候到了,耶穌基督會將人喚醒,這是祂的大能,是祂的守約,是祂的慈愛,對我們一生的所做並所行,所想所念。祂重新審判,給人永活或永死;給人永遠的冠冕或永火。如同聖經所記:「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。」(彼得前書5:4)。冠冕也不同,如同聖經所記:「這星和那星的榮光,也有分別。」(哥林多前書15:41)。

上帝所創造大自然,也給我們一些類似的例子,例如毛毛蟲不太好看,變成蟲蛹時,是靜止不動,如同已死。其實昆蟲一生最大的改變,是在蟲蛹之時,那是整個型態的改變,而後出蛹的是美麗的蝴蝶,到空中飛翔。不過,這些自然界的現象,復活有很大的差異。

當我們接受耶穌,作我們的救主時,死而復活的大能,復活的大能,是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死而復活的大能。在我們身上的能力,是不被死亡拘限的大能。在我們走完人生路程時,耶穌給我們的生命,也帶我們的靈魂離開,到祂的懷裡,等待復活的時刻,再給我們一個新的形體—更榮耀的形體。

復活,是耶穌給我們的承諾:「我父的意思,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,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」(約翰福音6:40),耶穌的吩咐是直接的,不需要解釋;是權柄,不需要論證;是天父的意思,不用擔心不會成。何等寶貴的承諾,讓我們以單純信心的接受,支取到永恆。現今我們已擁有,耶穌復活的生命在心裡。

許多人不要復活,因為他們的心裡,未蒙上帝的光照,不看上帝的真光。許多人看熱門議題,卻看不到真實;專看現在,卻看不到永恆;看熱鬧,卻看不到寧靜;看表面,卻看不到深處;看過去,卻不看未來;看宇宙的黑洞,卻看不到自己心靈的黑暗。

願主憐恤我們,在地上各樣的難處裡,仍有屬天的榮耀與祝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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