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馬教授講故事人的故事

立志不作弊


1972年1月,我成為基督徒。我想成為耶穌救回來的人,就不再犯過去的錯。心中下個決定,以後不再作弊。

我以前考試作弊,很少被老師發現。決定不作弊,發生件有意思的事。我的個子高,高中的桌小、椅小,腿難直伸。身體需要側一邊,才能坐穩。有天考試後,聽到學校的廣播,訓導主任要我過去。我到訓導處,訓導主任站起來,狠狠地對我說:「剛剛巡考場,看到你作弊。若承認,小過一支。若不承認,大過一個。」我立正回答:「報告訓導主任,我一星期前信耶穌,我不作弊。主任如果認為我作弊,記大過、小過,都隨你。耶穌知道我沒作弊,就可以了。」講完,轉身離開,回去上課。

後來,大過沒記,小過也沒記。我一直保持考試不作弊,作業不抄襲,考壞不求情。我不是聰明的學生,不是都考的好。不過考試不作弊,是信主時的感動,也成一生的性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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