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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帝與瑪門

「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(馬太福音六:24)

「瑪門」是敍利亞語,「錢財」或「財利」的意思。
主耶穌教導我們「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 」,上帝是創造萬物的主,財利是人想出來兌換的工具。上帝與財利完全不同,但是事奉上帝與事奉財利很相似。甚至攪在一起,到難以分辨的地步。
上帝給人祝福,金錢給人世界的滿足,祝福與滿足難區分。上帝賦與所造價值,金錢給與價格,價值與價格有時誤認相對等。上帝的作為是公義,金錢可以使人外表披上公義,裡面更好賺錢。事奉上帝是正確的「標竿」,金錢沒有否定這標竿,但是金錢是衡量我們是否正確事奉上帝的指標或印證,例如賺錢是上帝的祝福,發財是上帝的供應,於是金錢與對上帝的信仰聯合,成為極度扭曲。
合理的賺錢與事奉財利的分界:
第一,合理的賺錢,是不能接受邪惡,而非為了金錢的好處,容忍邪惡。
第二,合理的賺錢,是有著「平安」,事奉財利,會產生「焦慮」。百年來,社會、國家、家庭的動盪,經常源自金錢追求,產生的不安、不確定、全民性的焦慮。追求財利,使人焦慮。
第三,為了財利,可以使事奉上帝變質,扭曲事奉者的心靈,使傳揚真理變成變相得到財利的方法。
第四,為了財利受教育、工作,會窄化我們受教育與工作的目的,窄化思維,使意義世俗化,貶低化。
第五,金錢可以兌換許多東西,卻無法兌換悲傷時的安慰。
最後這一點,是我主要的分享,妻子安息後,有一天晚上,我半夜醒來,心中難過,想到「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這一句聖經,我起來開燈讀聖經,寫下本文,金錢無法兌換我的悲傷,悲傷會隨我一生剩餘的日子,我願在剩餘的日子,帶著悲傷事奉神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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