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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的約束與單身的自由

「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」(羅馬書七:2)

我們稱為「先生」,「先生」的英文Mr.,這字是Master的縮寫。Master是與Magister同意,是值得尊敬的主管。
這樣的稱呼,提醒我們成為人家的先生,是個值得尊敬的任務,先生具有妻子的約束性,但是成為主管,是有任期的,不是永遠擔任。當我的妻子過世時,我的職務就解編了。
人若蒙恩,就脫離律法。保羅用夫妻關係作比喻律法,也顯示夫妻雙方是在婚姻的約束裡。
既有約束,就有要盡的本份,要行的義務,要符合需要的規定,與要遵守的需求,不是我要如何就如何,我要怎樣就怎樣。
現今時代艱難,許多男女不婚不嫁,享有婚約之外,行動的自由。其實夫妻的約束裡有喜樂的保障,有相互扶持的安穩,有彼此分享的滿足等。
若有人堅持不婚不嫁,也不該定罪,視為自然,給予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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