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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哭

「因為眾民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」(尼希米書八:9)

舊約聖經裡有二卷書是哭泣,一卷耶利米哀歌,一卷是尼希米書。前者是百姓犯罪違背律法,先知為他們犯錯不改而哭;後者是百姓離罪歸回,律法告訴他們是犯錯受罰是報應,自己要負責任。
這是律法的可怕,是告訴人,你犯罪了,人要離開罪,對已犯的罪,也要接受犯罪的報應。難怪對這些回歸的眾民,聽見律法書上的話,受傷難過,所有人都哭了。顯示沒有恩典的宗教,是多麼可怕與悲哀。
沒有恩典的要求,是可怕;沒有赦免的報應,是控告;沒有救贖的定罪,是傷人。相信一個只會傷害人的上帝,若不符合上帝的要求就處罰,這種用處罰來產生敬虔的信仰,是何等的可怕。
感謝主,「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,就不定罪了。」(羅馬書八:1),福音,不是先定罪,而是先給恩典;不是先要求,而是先扶持。
主耶穌為我哭了,在難過中,我願意勇敢的活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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