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學教材 生活偶

不要虐殺動物

 
親愛的,

「你向利巴嫩行強暴,與殘害驚嚇野獸的事,必遮蓋你。」(哈巴谷書二:17)

虐殺動物,在法律上又稱為「利(黎)巴嫩強暴」,其出處就是來自段經節。上帝在公元前600年,就提醒人,當人落在罪理,就會產生虐殺動物的行為。

現代的心理治療師,認為虐殺動物者,常是來自受虐家庭,產生的精神官能性疾病。父母若用虐待孩子,使孩子就範,這種孩子長大後,容易以虐殺動物,來發洩情緒。有些人容易回覆過去的陰影,就以虐殺動物,來轉移自己克制不了的情緒,尋求變相的解脫。虐殺動物的下一步,常是虐殺人。

一個人落在過去別人對他犯罪的陰影下,也會產生虐殺動物的恐怖行為。噢!孩子,要走出心裡的陰影,不是虐殺動物,而是求主耶穌的寶血洗你的罪,你會得到生命的改變與平安。一個人活在陰影裡,再怎麼努力塗白漆,也沒有用,要讓上帝的真光照入,陰影自然就除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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