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學教材 生活偶

當立法者變成豺狼

 
親愛的,


「這悖逆污穢欺壓的城,有禍了。……他的審判官是晚上的豺狼,一點食物也不留到早晨。」(西番雅書三:1、3)

立法委員、法官、檢察官,必須提防三件事情,否則會成污穢國家的源頭。第一,不是貪婪的人,尤其在私底下。第二,不要把要服務的百姓,當成你的獵物。第三,不要性急,想要就要。

黑社會不是污穢國家的源頭,而是立法者的貪婪與審判者的不公。我們在選舉的時刻,要非常小心,若選出豺狼當立法委員,我們等於在污穢國家上也有份。年輕人考律師、法官,或法務人員時,要特別留意,你是不是一個經不起引誘的人?否則你是進入豺狼之圈,自己以後變豺狼。

若律師事務所,成為法院的承包商;若法務人員有特別的通路,可供打點;若立法者白天是常人,晚上是豺狼。國家就汙穢了。這是世界性的問題,當審判者忽視自己本身就是罪人,如何判斷罪人。

社會需要有防狼或抓狼的機制,免得審判官無人可審時,就任意妄為,而污穢國家、社會。但是最重要的防狼或抓狼,是要悔改。否則汙穢會來自審判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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