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學教材 親愛的


不要好公開別人的醜聞

 
親愛的,

「你與鄰舍爭訟,要與他一人辯論,不可洩漏人的密事。」(箴言二十五:9)

我們與人不合的時候,要非常小心,上帝在看我們如何反應。個人的恩怨屬個人,不要傳開,不必公開。不要送黑函、傳密件、作人身攻擊,顯出自己為公義。不要將個人恩怨,變成風雲大事。

不要好爭訟,動輒走法律途徑,不要以為法律真的可以解決糾紛,不要以為法庭是上帝的審判台,不要以為律師真的可以引導我們,走上公平的路。不要動輒搬出民法、刑法,以為這就是上帝的律法。

與人私下不合,不公開是非常不容易的事。我們巴不得別人私下的醜聞,人人都應該知道。其實眾人加油添醋,使事情失去真實。上帝知道,是不是就夠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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