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寫生的信同學系列關於社會、事奉與工作

同學,政治下的服從或不服從


「我們是羅馬人,並沒有定罪,他們就在眾人面前打了我們,又把我們下在監裏,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嗎?這是不行的。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!」(使徒行傳十六:37)

對我而言,這是很難的聖經節。在錯誤的政治體制下,是為主順從,或是為法律不順從,上帝藉由使徙保羅,在這裡,給我們上一堂課。

基督徒,可以為真理的緣故受苦。但是基督徙願意受苦,不是變成邪惡的政治勢力,對弱勢打壓的捷徑。

我們為真理受逼迫,不等於給邪惡政權恣意妄為、軟土深掘的藉口。政府要照法律行事,立法又不照法律行,這是權力任意妄為,欺壓百姓的表現。百姓有權力,要求合法對待。

保羅在傳福音時,被毆打,下到監獄,是為主受苦。但是下了監,要被放出時,保羅就不容許這種私下解決,不合法的方式進行,他有合法的公民權,要對方親自來放他。

同學,我們為主受苦,也要為公民權發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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