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學生的信同學系列關 於生活

為什麼我有個妻子,是主耶穌給我美好的管教與保守?

「我們受審的時候,乃是被主懲治,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。」(哥林多前書十一:32)

主的「懲治」(chastened),是主的管教。目的是使人歸向正確,有管教代表有機會改正。

「定罪」(condemned),是審判者已經下了判決,不能捥回。世界的定罪最多是「死刑」,上帝的定罪卻是「永死」。永死是與撒旦一同在永火中,所受的,無法想像的可怕。

主的管教,是對犯罪之人的保守。管教不是為了定罪,定罪不需管教。在標榜愛的世代,已經很少人講主的管教;在高舉包容的時代,更少人講審判的定罪。

被人「審問」(judged),無論是法律上的審問,行政上的批判,輿論上的批評,甚至是身體上的受損等。隊對當事人是難過、痛苦的,卻是主給祂愛之人的管教,讓人回頭。

我深知自己沒有聖潔到無可指摘,沒有柔軟到只照主的意思,沒有自己的意思。我寧願接近光,就愈看到自己的黑暗。我不願接近黑暗,就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黑暗。求主帶我回頭,祢打的杖,祢敲的竿,會是我安慰。

我也感謝主給我一個好妻子,她晚上9點,一定關電腦,不然臉色很難看,超恐怖的樣子。她關了,就沒有人能打開。我有這樣的妻子,是主耶穌對我美好的管教與保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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