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學生的信同學系列關於信仰

基督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死了,撒旦沒有新事證


「保羅來了,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,周圍站着,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,都是不能證實的。」(使徒行傳二十五:7)

這聖經節教導人,正確的控告人,該有的程序,而非新來一個審判官,舊控告又重提,開這種法庭,本身就是烏龍。這是原則,重新控告,必須要有新事證,如果沒有,不能重起控告。

屬世的法庭有烏龍,上帝的審判不烏龍。「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?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裏復活。」(羅馬書八:33-34)

我們靠主蒙恩,因信稱義,天地間沒有人、事、物,可以控告被主潔淨,被上帝稱義的人。督耶穌已經為我們的罪死了,撒旦沒有新事證。

同學,我過去犯了很多罪,但是主耶穌的寶血像大海來遮蓋。被大海淹蓋的事,就過去了,我往回看,只看到海面,不是海下的沉積。赦免的恩是主耶穌的寶血,赦罪的代價如此貴重,我儘可能不去犯罪。

我雖是蒙恩的罪人,我見主前的每一天,我都可能會犯罪,因此渴慕盡完職責見主面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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