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寫生的信同學系列關於信仰

同學,得救不用靠功德

「強暴人所搶的,也可以解救,與你相爭的,我必與他相爭。」(以賽亞書49:25)。

這經節所用的「相爭」,就是「格鬥」。為了格鬥,就有格鬥者。格鬥者是互搏時抓住對方,用力互鬥。使對方失去平衡,經過重擊,失去抵抗力而屈服。格鬥的時間,有長有短,格鬥的方式,有和緩有激烈,至終一方,得勝利。

同學,我們是格鬥者,一生與罪的權勢格鬥。罪的可怕,使人失去蒙恩。罪的力量,是讓人離開真理。罪的權勢,是要誘人屈服牠。罪的影響,是使人心硬。罪的網羅,是使人自傲,不知救贖的需要。與罪格鬥,我們的希望真渺茫。罪是強暴人,與牠相爭一定輸。

站在上帝救贖的根基上,我們已得勝。基督已經得勝罪權勢,這是我們的蒙恩。是基督與罪相爭,我們不用功德,祇要信而接受。在基督裡,我們已得勝。

那我這格鬥者做什麼?我到大自然欣賞大樹與小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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