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學生的信河馬食堂

河馬食堂(二三三)

立志不作弊

1972年,我成為基督徒。我想成為耶穌救回來的人,就不再重犯過去的錯,對罪的敏感性,心中暗下這個決定,決定以後考試不再作弊。那時我唸高三,後來讀大學、碩士班、博士班,一直保持考試不作弊,作業不抄襲,考壞不求情。我不是剛強者,不是凡事都得勝,不過考試不作弊是初信主的感動,後來成一生的性格。

我不能行虛假,常作弊,需要救主。而是不行虛謊,不作弊,才需要救主。不是心朝向錯,求主赦免。而是心朝向主,求主赦免。立志遵行主旨意,才知道自己有多軟弱。自己的心思與意念,需要主更新與賜力量。既然屬主,不在世界上作沒種的人,「不行虛假的子民,這樣祂就作了他們的救主。」(以賽亞說63:8)。

我以前考試作弊,很少被老師發現。決定不作弊,發生一件有意思的事。我的個子高,高中桌小、椅小,腿難直伸。身體需要側傾,腿才能斜塞桌下。有一天考試後,聽到學校的廣播,訓導主任要我過去。我到訓導處,訓導主任站起來,狠狠地對我說:「剛剛巡考場,看到你作弊。若承認,小過一支。若不承認,大過一個。」我立正回答:「報告訓導主任,我在一個星期前,剛剛信耶穌。我信主,我不作弊。主任如果真的認為我作弊,記大過,或小過,都隨你。上帝知道我沒作弊,就可以了。」講完就轉身離開,回去上課。

後來,大過沒記,小過也沒記。

G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