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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天,我與鱔魚在水裡跳舞

  
那一天,我背著相機到相機店,看是不是可以再修護。老師傅看了相機後,一臉凝重:
「修這台泡水的相機,大概要七、八仟元,倒不如再買一台新的。」
「但是這相機已經陪我十多年了。」我捨不得。
「夠本啦!這相機這麼會泡到連機身內也有水呢?」老師傅有點責備。
「因為我掉到基隆河邊的一條水溝裡!」
「掉到水溝內?」
我知道現代的人,很不容易有掉到水溝的滋味。

那是基隆河畔的一條排水溝渠,五、六年來,我在這條水溝旁走十幾趟了。

我在這裡測過水深、量過流速,採過水樣,連水邊長的水生植物、溝邊爬的招潮蟹,漲潮退潮時水淹到哪裏,我都很清楚。

走在這條水溝邊,就像我平常走向學校福利社的小路,太熟悉了。

「熟悉」對於一個野外工作者,有時是「大意」的代名詞,是「危險」的導火線。

那一天,我走在水溝邊時,「咚!」的一聲,連人帶採樣瓶跌入水中。我看到水掩上我眼眶前的一片藍天,迅速灌入我「啊…」聲未斷的嘴巴裡,這完全符合伯努利流體定律。

幸好,我平常保持運動,身手還算矯健,立刻爬出水面,發現左手抓的採樣瓶,沒有掉入水中,正想為自己的忠於職守自豪。低頭看,才發現十年來陪伴自己的心愛相機,已經泡了水。

這種損失,絕非區區出差費可以彌補。回家後,濕掉的衣褲來不及藏好,竟被妻子看到,結果又聽到一番勸告:
「年紀已經不小了,怎麼採水樣時,還像年輕的時候滾到水裏面呢?」
其實,這種掉到水裏的經驗,是一個長期走在水邊的人偶然會冒的一點風險。尤其在酷熱時掉到水質乾淨,水流緩慢,水深淺淺的渠道中,根本不算風險,而是一種享受。

1977黏,我在台南德元埤做實驗。工作完成後,看到水裏有二隻鱔魚游來游去,是「大意」也是「故意」,人就掉入水中,在水中捕捉一陣,魚沒有抓到,內衣褲都濕了。

怕被人家看到,只好坐在水溝旁,讓落日的餘暉,將身上的衣褲曬乾了點,才敢回去台南的旅舍。
那一夜睡的很幸福,搞水的人,沒把身體弄濕一次,怎能算是學「水利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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