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態工程

台灣道路建造發展簡史

  在十九世紀之前,台灣沒有道路,只有小徑,這些小徑分佈在田邊的田埂、圳路的土堤、溪流的側岸、丘陵的平坦處,與高山原住民踏過的腳蹤。由於還沒有建造道路,當時台灣內陸來往的運輸量很小,大都是人用擔子所承載,或是用背的。

清朝時期的道路建造
  由於沒有道路,由北台灣步行到南台灣幾乎要一個月以上的時間,要經過上百條的溪流,淺則涉水而過,深則需賴渡舟,或是有在河面上,以竹桿架起的「溪底橋」,這種竹製便橋,一遇洪水就沖走,對於橋上的行人也非常的危險:過河被山洪爆發淹死,走路遇到落石,遭受蛇蟲所咬,死難的人很多,因此台灣有最多的崇拜,是在安魂這些出外的人。
  台灣開始有系統的建造道路是在1874年,當時台灣已經面臨一些國際的壓力,日本與法國都想以台灣為殖民地。此時,清朝政府派巡撫沈葆禎前來。為了加強管理,沈葆禎開始建造道路,以台南為中心,北到基隆、東到旗山、南到東港,但這三條道路,皆屬簡易便道,因為疏於維護,不久淪為廢棄。

日據時期的道路發展
  1895年5月日軍登陸台灣,台灣的守軍開始打仗。日軍一邊前進,一邊建造道路,這些道路稱為「陸軍路」。同年12月底,日軍已經建妥鳳山通往高雄的道路,大部份是級配石礫。隔年,這道路已經建造到台中,道路建造成為日軍快速打仗運輸的工具。
  1900年,戰爭逐漸平息,日本將台灣的道路開始拓寬,分別為12.7公尺,10.9公尺與9.7公尺寬度三級。1916年,將道路拓寬為4~6線,由基隆到屏東共425公里,稱為「台灣縱貫公路」。同年,也開鑿出由蘇澳到花蓮的「蘇花公路」,共119.9公里,在1932年才完成。

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台灣道路的重建
1945年,二次世界結束,日本投降,日本已在台灣建造15,600公里的道路。這時平均每10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積,約有43公里長的道路,不過世界大戰的轟炸,摧毀了55 %的道路。
  台灣光復後,由於美國的經費援助,為了運輸,1954年將原先的碎石路面,改為瀝青路面,使得交通大為便利。1956年,台灣開始建造橫貫公路,能由台中貫穿中央山脈直達花蓮。1964年,建造了台北-基隆間的「麥帥道路」,這是台灣的第一條快速公路。

道路發展與生態化的注重
  1978年,建造了台灣的第一條縱貫高速公路,1984年在高雄建造第一條海底隧道。1987年開始建造第二條高速公路。2005年完成台北-宜蘭的北宜高速公路,其通過的雪山隧道有12.9公里長。
  1994年,台灣通過了三個法案,對日後的公共工程有重大的影響,分別是「野生動物保護法」,使公共工程需要考慮野生動物棲地的保護;「水土保持法」使工程建設需要考慮水土資源的影響;與「環境影響評估法」,使重大工程建設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才得建造。這些法案的立意是使得道路工程的建造除了交通的考量,也需要時時注意對生態與環境造成的影響。當時的道路工程兼顧景觀,實屬不易。

天然災害的考驗
  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,台灣遭受百年來最大的地震,許多公路遭到破壞,尤其是山區的道路,這給了台灣一次機會,能夠開始學習兼顧道路維護與復育地震災區的環境。
  這時「生態工程」的概念,也傳進台灣,使得台灣的道路建造由1980年代注重道路安全,到1990年代注重景觀,到2000年,一躍為注重生態。但是,在2002年一連串的大颱風與超大的降雨量,使許多生態道路遭受破壞,引起許多人質疑生態工程是否只是豆腐工程,建造一些外觀美麗卻不堅固的道路。使得原來工程與生態結合的美意大受打擊。

道路工程的最新思維
  工程師,是解決問題的人,二十一世紀人類所面對的最大問題之一,是「自然生態的永續」,任何違反永續的生產、建造、能源使用,都將逐漸淡出人類的文明。讓道路建造與生態結合是未來的主流方向,迫切需要的是以台灣獨特的水文、地質與都市發展特性,除了不斷地引進國外生態工程的新知識,也需要重新去消化、組合,落實成適合本土的道路生態工程。
  現今,台灣道路總長37,000公里,平均每10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積,約有103公里長的道路,道路面積約佔土地面積的1.7%。一般而言,道路面積的比例若超過1%,這是地景破碎化的限值(threshold)。
  因此,在台灣變動的自然環境中,推動生態道路工程,這是一個再次學習的契機,也是一個充滿挑戰的轉機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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