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物與各從其類

在近代科學只要提到植物學,一定會提到林奈(Carl Linnaeus,1707-1778)。林奈是十八世紀最著名的自然科學家,迄今,仍是生物科學界最具影響力的人之一。他不僅提出生物有分類,並且是以上帝造物的法則作分類。他將生物的種類區分為綱、目、屬、種,並且以拉丁文建立生物的命名法。後來的科學界稱:「上帝要有物理學,來了牛頓;上帝要有生物學,來了林奈。」